返回首页
 
 
 
  参加并联审批的单位


 
 市工商局
  市财办
 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
  市公安局
  市文化局
  市卫生局
  市环保局
  市药监局
  市质监局
  市烟草专卖局
  市新闻出版局
  市劳动保障局
  市交通局
  市通信管理局
  市旅游局
  市科技局
  市监察局
  市法制办
  市新闻办
  市并联审批中心
 
 

 

并联审批申请须知

各申办执照的企业及投资者:

  欢迎您进入同步审批程序,我们将承诺:

1、耐心接待,热忱服务;

2、前置审批部门接到抄告单后七天内给予答复;

3、接到抄告单后主动与您 取得联系;

  同时要求您 能积极配合,做到:

1、及时向审批部门提供审批有关材料;

2、留下联系人姓名、电话号码,为便于联系请留下手机号码和BP机号码;

3、领取营业执照后,及时到有关前置审批部门办理许可证。